4、分机要具有以下功能:
a) 可以向本层所在的主机报警并能对讲;
b) 当分机安装过高时,可从分机上外接报警按钮,取代分机上的报警按钮;也可从分机上外接解除按钮,解除分机的报警;
c) 分机要有录音输出口,要能配合录音设备对所有监仓24小时录音监听,并且能根据报警的监仓号对该监仓的报警时间、通话开始时间、通话结束时间进行查询;
d) 分机要自带监听头,以备主机监听该分机所在监仓的情况。
5、一级主机要求具有以下功能:
a) 可以管理本层所有的监仓;
b) 当分机向主机报警时,主机要有LCD显示报警的分机号并有语音播报报警的分机号;
c) 可对本层楼的任意监仓进行手动监听或自动循环监听;
d) 主机要有录音输出口,能配合录音设备能对通话内容进行录音,并记录通话的监仓号、该监仓的报警时间、通话开始时间、通话结束时间;
e) 主机要有广播功能,可对所有的分机进行广播或播放背景音乐;
f) 当同一时间如有多个分机报警时,要能同时显示报警分机号并能记忆保持;
g) 分机向主机报警后,走廊中的干警如果直接过来处理了问题,此时可在监仓门口自行解除此分机的报警信号。
h) 不管主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下,都可以接收到分机的报警信号。
i) 如果分机向该一级主机报警后,延时一分钟仍无人应答时,可将报警信号上传到高一级别的主机上去。
6、二级、三级主机要对所有的监仓进行管理。
7、二级、三级主机与一级主机功能要基本相同。